新疆监管局核准陈斌阳光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2024年9月12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陈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阳光人寿〔2024〕108号)收悉。经审查,陈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 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哈密金融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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