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于海涛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财险公司〔2024〕15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于海涛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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