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重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玲春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信保〔2024〕1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高玲春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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