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山西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关于刘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寿晋分发〔2024〕11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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