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富振宇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平寿浙〔2024〕52号)收悉。经审核,富振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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