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盘锦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人寿辽发〔2024〕39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盘锦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85号蓝色康桥E区1#15层。
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盘锦中心支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盘锦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盘锦中心支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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