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责任保险是一种职业责任保险,旨在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赔偿责任保障。这种保险通常覆盖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诉讼或非诉讼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导致的经济损失。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因承办律师的过失致使超过诉讼期限、未实施授权范围内的诉讼或非诉讼代理行为、遗失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未收集证据导致证据失效或无法取证、因过失导致延误或未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此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包括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被保险人的欺诈、欺骗或犯罪行为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以及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等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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