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布公告称,《关于任玉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粤阳光人寿〔2024〕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任玉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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