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吉林监管局会发布《关于鞠丹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关于鞠丹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人寿吉发〔2024〕71号)收悉。经审查,鞠丹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话销售中心经理的任职资格。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吉林监管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资料显示,鞠丹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话销售中心经理。2024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核准其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电话销售中心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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