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李艳任职资格的批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艳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24〕251号)收悉。经审查,李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资料显示,李艳,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6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6月21日,河北金融监管局经审查,李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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