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娄底监管分局发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水洞底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的批复,经审查,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水洞底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泰康人寿保险湖南娄底水洞底营销服务部应于15日内将失效的保险许可证缴回娄底监管分局。
三、泰康人寿保险湖南娄底水洞底营销服务部应及时就撤销上述机构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有关事宜应当充分告知,切实做好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泰康人寿保险湖南娄底水洞底营销服务部应持本批复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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