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主体开展分工协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为应对外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挑战,摆脱经济困顿的阶段性制约,创新主体越来越趋向于以协作方式从事相关业务。具体表现为,把眼光转向对创新能级和辐射力的判断,并紧扣战略蓝图勾画出创业目标,主动出击,寻觅靠山,择机与同盟者抱团发展,从而实现在无需大幅转型的情况下,保持企业战略定力,减少创新停滞现象的发生。各创新主体在互助协作中,发现新的机遇。

学界和企业界对创新协作价值的认知是:它一般是指多个层面力量与资源的新组合方式,它既是在互惠的条件下,把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给予合作方使用;也可以是向创新要素资源丰富的拥有者求助,以实现跨越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障碍;更可以是各创新主体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以分工协作的方式,完成高价值的创新研发活动,以此获得仅依靠单一创新主体不能获取的经济收益。

在具体的创新研发实践中,一旦形成创新同盟或创新共同体,单个或数个创新主体会以暂时或部分物质力量的耗损,构成力量的对冲的势能,消除和抵御外来阻力和反制竞争中来自对手的挑战。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上述创新主体多场景协作的出现,基本上取决于同一个要素,即:眼前有伸手够不着、跳起拿不到,但又志在必得的真实发展利益。

创新实践的大量案例表明,可观的预期目标利益可以促成多方长期的协作,形成契约的阶段性的成果分享,一定是创新主体各显其能型的携手共赢。此时,创新主体达成协作的底层逻辑是: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交织的共创态价值观,这在当下的中国创新活动中已经司空见惯。

随着创新创业事业在更大场域的不断推进,协作、分工、配合、共享早已演化成研发活动的基本工作流程和常态化业务场景。协作效率可以极大地改善创新活动的品质,克服因其参与者常年孤勇式探索而形成的刻意“求异不求同”心理模式的影响,在创新思维的角度选择,以及要素资源的经济化使用手段方面,摒弃陈规旧律,摆脱路径依赖,开辟一条更优化的登顶的新路径。

创新主体的协作过程,也是一个双方或多方调适心态的过程。一般来说,在研发活动的初期,协作内容多为大型试验平台设备的共享与借用、某项技术前景的风险评估与预期收益的评价等。但随着研发技术产品的日渐成熟,此时的协作内容则多为非核心研发工作的部分外包,或以公司未来股权的分让,换取支持研发活动得以继续顺利推进的资本或人力资源等。

不管采用哪一种协作方式,创新主体都绕不开两大基本选择:一是怎样在助力同盟者和合作者中,实现既帮助别人,又不拖累自己,最终实现双方得利。二是抛弃无偿获得创新伙伴支援的想法。在表达协作意向的最初,即充分展现合作的诚意,以购买或股权出让、新品优惠供应、双向技术资源共享等方式,向拟选定的创新协作方提出利益交换诉求,运用平衡实际获利的协作模式,实现以让为得的反方向隐性获益。

伴随科技创新活动的能级迭代,创新主体的协作会广地域、多维度地展开,其协作模式的演化也定是无旧例可循。要有效地开展创新主体的协作,推动创新创业事业的体系化建设,首先可考虑从定规则、促公平两个层面,鼓励出台创新主体开展资源共享、技术协作的配套政策和特别的制度安排。

与此同时,考虑把政府机构,以及公有制背景的组织实际掌控的创新要素资源,拿出一部分投入到创新主体的业务协作活动中。各创新主体完成的协作成果,可以经专业机构评估后确权,形成虚拟化的质押资产,当企业有需求时,可以凭此从国有金融机构获得低息或优惠贷款额度。

在操作层面,创新主体的协作方式呈现出形形色色的场景:例如,大的创新主体与同等体量主体的协作,容易一时光鲜,浮于表面,从深层次看,合作往往欠缺诚意,彼此可能始终无法建立起足够的互信;因为双方均长于博弈,资源实力相近,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创新主体稍不注意遮蔽自身的核心能力,就有可能在不经意中被对方顺势吞食。当然,这种情形只占相当小的比例。此外,不同产业方向的大体量创新主体基本无主动跨界合作的诉求。一般情况下,大体量创新主体鲜有与小型创新主体合作的意愿,除非对方拥有自己不具备的创新要素资源。

与之相反的是,小型或微型创新主体间的协作,表现出很强的抱团借力倾向。这是因为彼此的境况相似,研发的实力相近,看待成败的心态趋同。此时,双方阶段性的创业价值理念拥有较高的重合度。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专业型的小体量创新主体,特别善于搭桥聚友:既为处于技术创新发起端的新面孔,提供一些未成文、秘而不宣的试错心得,也为资源匮乏的创新主体,邀请来乐于合作的技术藏宝人。这类小型创新主体在协作中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其奥秘就在于久居技术研发的场域,谙熟并掌握专业共性技术的创新近况,这成了它能立身不倒的最大资本。

由地方政府发起并组织的创新主体的大协作,极有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创新创业活动一大全新亮点。按照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和本区域发展的战略愿景,分阶段设定诸多创新主体开展协作,此举看似与市场经济的本质相悖,但这恰恰是政府机构对一地、一域的发展情况全盘调研之后,推出的最具效益的科技创新布局。这种模式的大协作,在一开始就分工明确,它免除了参与创新大协作的各方,各打各算盘,各唱各调的弊端。此种体现政府意志的创新大协作,一旦获得成功,不仅是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耀眼成绩,也是创新大协作的各参与方,在更大舞台上跻身为成功者的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成功的路径大概率会演化成一种模式,创新主体大协作的成果只要得到市场的充分肯定,便会达成创新大联合的标杆效应,从内涵和外延两个层面为一域的体系化创新,开辟最初的探索场景。这种体系化创新,体现了科创资源一盘棋的大局观,把处于不同产业链、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产权背景的创新主体,以地方经济发展目标为导向,进行需求连接。此时,连接各创新主体的纽带也不再单纯是那双“看不见的手”,以创新的成果参与实现社会公益目标,助力大众福祉的兑现,这种由地方政府设计主导的大协作模式,一定会把一批创新主体推向市场翘楚的地位。

可以预见,当创新主体的协作成为一种主动选择时,中国的创新创业事业就会呈现多元化的精神和物质的丰富性表达。当创新协作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尚时,一城一域也会因为创新互惠的辐射,变得百业兴旺,生活多彩。

(綦晓光系共生态经济研究院特聘院长,杨丽莎系共生态经济研究院创新发展研究所特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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