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全林永安财产保险临夏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获核准

2024年5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发布《关于核准常全林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经审查,常全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常全林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临夏监管分局报告。该拟任人应自临夏监管分局核准资格之日起2个月内实际到任履职,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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