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许可证是由中国保监会统一设计和印制,授权给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许可证,实行全国统一编码、保险许可证加盖中国保监会印章方可生效。不经营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须取得保险许可证。未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设计、印制、发放、收缴和扣押保险许可证。
保险许可证包括下列几种类型:
1、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3、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4、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5、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6、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7、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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