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李海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同金管复〔2024〕10号》,核准李海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批复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2024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李海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同金管复〔2024〕10号》,核准李海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批复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