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简称通知)。

  通知称,2023年发布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截至2024年,佛山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63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

  通知称,2024年起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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