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金山支公司丁红因欺骗投保人 被处罚款1万元

2023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山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金山支公司经理丁红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丁红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是年保费收入超1600亿元、总资产超1.3万亿元人民币的全国性A+H上市公司,《财富》和《福布斯》双世界500强企业,连续多年获惠誉财务实力评级“A”级。公司主要股东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华保险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的发展愿景,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与财富规划产品及服务,同时通过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发展,做强、做稳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寿险主业。公司共设立1700余家分支机构,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络和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寿险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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